“兑店”的意思是商铺的转让,一般包括餐厅、酒店、超市等。一般情况下,转让方并不拥有店铺的产权,只是拥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。使用权是转让方通过租赁的方式从店铺产权人处租赁的,转让方通常会向接受方收取一定的转让费。
在兑店,商店和租赁店的区别如下: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.不同的定义:
(1)换出是指以转让方式经营的店铺,一般包括餐厅、酒店、超市等。也称“外汇”,是中国北方: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等省经常使用的词,在中国南方很少使用。
(2)租赁是指转让、经营或使用你拥有所有权(或处置权,包括转租权)的标的物。特点是用户(用户主体)发生变化,所有权不转移。
2.不同范围:
(1)交易所的范围是所经营的商店。
(2)出租的范围是商品、店铺、房屋等的所有权。
3.所有者的不同权利:
(1)转让方不拥有该商铺的产权,仅拥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,由转让方通过租赁的方式从该商铺产权人处租赁。付款人一般向承兑人收取一定的转账费用。
(2)出租人拥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。
扩展信息:
兑店购物时转让费的收取:
转让方从商铺产权人手中租下商铺后,可能已经进行了装修,或者增加了一些经营所需的附属设施。转让方经过长时间的经营,有意无意地做了一些商业宣传,形成了一些熟客,也就是回头客。其他店铺都是随货转的。考虑到这些,转让方收取一定的转让费是可以理解的。但如果出票人急于进行兑换或者上述基本可以忽略,也有不收过户费的情况。
来源:百度百科-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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